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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附添的供品。 2.卿大夫之子。 3.妾。
(1).附添的供品。《后汉书·祭祀志下》:“凡牲用十八太牢,皆有副倅。” (2).卿大夫之子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古者,诸侯世禄,卿大夫之子即为副倅,谓之国子。天子诸侯子有庶子之官,以掌教之, 秦 因其名也。” (3).妾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“ 僖子 使助 薳氏 之簉” 晋 杜预 注:“簉,副倅也。” 杨伯峻 注:“簉,即妾,后人称妾为簉室,即本於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