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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书〉抛弃:~前嫌。
亦作“ 捐弃 ”。 抛弃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。” 汉 王褒 《九怀·株昭》:“瓦砾进宝兮,捐弃 隋 和 。”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逆胡 尒朱兆 ,穷凶极虐,天地之所不容,人神之所捐弃。” 明 郑若庸 《玉玦记·设誓》:“奈捐弃家室,迷恋烟花。” 清 刘大櫆 《吴君墓志铭》:“盖君虽捐弃科名,而其於学问文章未尝须臾怠废。” 丁玲 《母亲》二:“为了孩子们的生长,她可以捐弃她自己的一切。” 见“ 捐弃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