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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选拔人才的奏稿。
选拔人才的奏稿。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政事》:“ 王大 为吏部郎,尝作选草。临当奏, 王僧弥 来,聊出示之。 僧弥 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。 王大 甚以为佳,更写即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