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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荒灾。
荒灾。《周礼·地官·遗人》:“县都之委积,以待凶荒。” 贾公彦 疏:“凶荒,谓年穀不熟。”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夫百姓年丰则用奢,凶荒则穷匱,是相报之理也。”《旧唐书·黄巢传》:“ 乾符 中,仍岁凶荒,人飢为盗, 河南 尤甚。” 清 王士禛 《居易录谈》卷中:“ 陕西 西安 等处地方,连岁凶荒,继以瘟疫,因而閭阎失业,渐致流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