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,表示尊贵。清制以太师﹑太傅﹑太保﹑少师﹑少傅﹑少保等为大臣加衔。见《清会典.吏部.官制一》。亦泛指加官。
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,表示尊贵。 清 制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等为大臣加衔。见《清会典·吏部·官制一》。亦泛指加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