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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宣传﹑解释刑法。语本《书.吕刑序》﹕"吕命穆王﹐训夏赎刑﹐作《吕刑》。"孔传﹕"吕侯以穆王命作书﹐训畅夏禹赎刑之法﹐更从轻以布告天下。"
谓宣传、解释刑法。语本《书·吕刑序》:“ 吕 命 穆王 ,训 夏 赎刑,作《吕刑》。” 孔 传:“ 吕侯 以 穆王 命作书,训畅 夏禹 赎刑之法,更从轻以布告天下。” 唐 柳宗元 《献弘农公五十韵》:“训刑方命 吕 ,理剧復推 张 。” 宋 陈亮 《问答》下:“ 穆王 耄荒,而训刑以詰四方,使知刑者圣人爱民之具,而非以戕民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