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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:命运;天:天意。安于自己的处境,由命运安排。这是相信宿命论的人生观。
旧谓安守命运的分限,乐从天道的安排。 唐 陈子昂 《无端帖》:“道既不行,復不能知命乐天,又不能隐於山藪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四回:“你看这夫妇两个,絶无一点心想到功名富贵上去,弹琴饮酒,知命乐天。”参见“ 乐2天知命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