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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授予兵器。语本《左传.庄公四年》:"楚武王荆尸,授师孑焉,以伐随。"杜预注:"扬雄《方言》:'孑者,戟也。'"
授予兵器。语本《左传·庄公四年》:“ 楚武王 荆尸,授师孑焉,以伐 随 。” 杜预 注:“ 扬雄 《方言》:‘孑者,戟也。’” 清 顾炎武 《禹陵》诗:“投戈降 北固 ,授孑守 西兴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