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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六朝时王府僚属称其主为府公;唐﹑五代时,官府幕僚沿旧习,称节度使﹑观察使为府公。 2.泛称府﹑州级的长官。
(1).六朝时王府僚属称其主为府公; 唐 、 五代 时,官府幕僚沿旧习,称节度使、观察使为府公。《晋书·贾充传》:“果见 充 行至一府舍,侍卫甚盛。府公南面坐,声色甚厉。” 唐 刘禹锡 《送王司马之陕州》诗:“府公既有朝中旧,司马应容醉后狂。” (2).泛称府、州级的长官。《资治通鉴·后周太祖广顺二年》:“﹝ 孙钦 ﹞往辞 承丕 , 承丕 邀与俱见府公。” 胡三省 注:“公者,人之尊称,一府之尊,故谓之府公。”参阅 清 梁章鉅 《称谓录·总督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