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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玉名。
玉名。《文选·张衡·<南都赋>》:“太一餘粮,中黄瑴玉。” 吕向 注:“瑴玉,玉名。” 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金石二·玉屑》﹝修治﹞引 陶弘景 曰:“《仙经》:服瑴玉,有捣如米粒,乃以苦酒浸消,令如泥。亦有合为浆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