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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服满父母去世后三年之丧。
谓服满父母去世后三年之丧。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》:“ 张九龄 自 韶州 入见,求终丧,不许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庆历五年》:“ 况 ( 田况 )不得已,乞归葬 阳翟 ,託边事求见,泣请终丧,帝惻然许之。帅臣得终丧自 况 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