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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捺指印作为凭证的文书。
按捺指印作为凭证的文书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“以质剂结信而止讼” 汉 郑玄 注:“质剂,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,若今下手书。” 贾公彦 疏:“ 汉 时下手书,即今画指券,与古‘质剂’同也。”